宿松县文化馆组织开展首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定工作

  • 2014-08-28 06: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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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庆市文化馆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安徽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皖文[2008]14号)的要求,并结合宿松县已公布的第一、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该县文化馆非遗办利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对所有项目传承人进行了摸底筛选,了解项目现状及传承人状况,形成了初步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日前,宿松县文化馆已组织专家对非遗办摸排的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审核和评定,共评出李曙海等212人为宿松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此,文广新局正在按照《非遗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向县政府请求公布宿松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将为首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颁发证书。 

(宿松县文化馆  孙淑珍、石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