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县对非遗传承人实施绩效考核

  • 2015-02-25 1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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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庆市文化馆

    为加强对各级非遗传承人的管理,潜山县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对非遗传承人实施绩效考核。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不再是终身称号,建立“换血”和退出机制,对非遗传承人进行绩效考核管理。出现以下情况可进行“换血”。一是原代表性传承人去世。二是代表性传承人因年龄、健康等原因丧失传承能力。三是传承人无正当理由却不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被取消传承人资格,针对后两种情况,潜山县非遗保护中心每两年组织专家进行一次资质与传承能力和传承绩效的考评工作。加大绩效考核力度,通过向不作为或欠作为的传承人亮“红牌”,倒逼传承人履行传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