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安徽省艺术节暨第三届全省群文系统美术书法大展实施细则
- 2013-06-27 1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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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市文化馆
(一)主办、承办单位
送件单位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安徽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安徽省文化馆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13年9月1日 ——9月10日,展览地点在安徽画廊。
(三)作品要求
1.参展作品必须是群文系统作者的美术、书法创作作品。
2.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反映时代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特点;提倡艺术的创新精神。
3.以市为单位,每市限送5幅(包括绘画和书法)。
4.作品一律自行装裱或装框(装框不得使用玻璃)。作品装裱、装框后的尺寸规格:横向不得超过100厘米,竖向不得超过230厘米。作品背面须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尺寸、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联系人:安徽省文化馆美术摄影部 张晓晴 、王永敬
电 话:0551–62638917
(四)奖项设置
美术、书法各设一、二、三等奖。
(五)送件时间、地点
8月26日——8月27日(逾期不收)由各市统一送件至合肥市六安路1号安徽画廊,送件时必须将事先填写好的《第十届安徽省艺术节暨第三届全省群文系统美术书法大展送件作品一览表》(表格见附件)与原作作品一同送至送件处, 收件联系人:罗朝宏,电话:0551—62676487
(六)退件时间、地点
9月11日——9月12日(逾期不候)在合肥市六安路1号安徽画廊退件。退件联系人:罗朝宏,电话:0551—62676487
第十届安徽省艺术节暨第三届全省群文系统美术书法大展
送件作品一览表
送件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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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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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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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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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与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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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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