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安徽省文化馆委托马鞍山市文化馆等32个单位承办考级的批复
- 2013-07-08 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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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市文化馆
皖考级办函〔2013〕19号
关于同意安徽省文化馆委托马鞍山市文化馆等32个单位承办考级的批复
安徽省文化馆:
你馆关于2013年度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备案的请示悉。
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核研究,同意你馆委托马鞍山市、蚌埠市、黄山市、淮南市、铜陵市、安庆市、阜阳市、芜湖市等市级文化馆,桐城市、寿县、临泉县、南陵县、宿松县、泾县、芜湖县、舒城县、霍邱县、蒙城县、涡阳县、凤台县、怀宁县、太和县等县级文化馆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艺校、六安市金钥匙艺术中心、芜湖市国标舞学会、安庆市东方素质学校、东至县音协、合肥市蜀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合肥市瑶海青少年活动中心、合肥市少年宫常春藤文化艺术中心、池州市钱华小天鹅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天长“轻舞飞扬”少儿体育舞蹈学校等32家单位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承办艺术考级的申请。请你馆按照上述《办法》规定,做好考级承办单位的考级管理工作,依法规范考级,并按照规定及时到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备案手续。有效期至2013年12月。
特此批复。
安徽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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